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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工伤鉴定时伤者去医院要做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2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 250元。

3、县级鉴定每人每次 200元。

说明:

1、企业内部按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收鉴定费;

2、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过程中,鉴定委员会对被鉴定者进行仪器辅助检查时不另收费;由于条件限制,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仪器辅助检查时,检查费用由申请鉴定人交纳。

3、被鉴定者对结论有异议,要求上一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的,如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鉴定费用由申请鉴定者负担,反之由原鉴定单位缴纳。)

收费使用管理规定: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国库,纳入预算进行管理。

相关知识阅读:

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发生工伤。

2、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

3、存在残疾。

4、影响劳动能力。

二、哪些人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经办机构即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虽然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是需要缴纳一定的鉴定费的,但是最后的鉴定费用并不一定就由工伤职工自己承担,多数情况下是由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鉴定费用的。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随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工伤鉴定时伤者去医院要做什么?

所有上班的职员都应该了解工伤及工伤鉴定方面的事情,以便日后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只需要经过相关机构的鉴定程序,得到鉴定报关单就行了。那么,工伤鉴定时伤者去医院要做什么一起随详细了解一下吧!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需要准备: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及病历,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原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明;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和死亡证明;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有购买社保工伤保险的,提交《工伤保险登记表》复印件;

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受伤多久去医院才算工伤就医

1、是否是工伤,是需要单位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员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认定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都是与工伤鉴定及其相关的。工伤鉴定时伤者去医院要做什么自然是让医院对受伤部位进行检查,获得具体的伤情诊断书,以便相关机构进行更准确的工伤鉴定。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关于工伤鉴定的知识,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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