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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指哪些?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4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指哪些?

对于代位继承问题,很多人对于哪些属于代位继承的范畴不是很清楚,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主要是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比其先去世,由被继承人以去世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为此,民法对此进行了规定,接下来本文将对此是否都具有继承权问题进行说明。

一、代位继承中直系血亲有哪些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

代位继承中的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二、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的区分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哪些旁系血亲是三代以内的呢从自己往上数,自己是第一代,父母为第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依此类推。从自己往下数,自己是第一代,子女是第二代,依此类推。

计算时,找出自己和某一旁系的最近的共同长辈,然后分别从自己和该旁系向上数至这一共同长辈,如果两边均为三代以内,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其中一边超过三代,则予以否定。比如,姨表侄和自己的最近共同长辈是自己的外祖父母,从姨表侄向上数至外祖父母是四代,从自己向上数至外祖父母是三代,那么姨表侄就是自己的第四代旁系血亲,而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据此,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祖父母的叔、伯、姑、姨、舅、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姻亲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关系。

一般来看,当两个人是一代人时,只能是旁系血亲,不是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都不是一代人。还有一个容易误解的是兄弟姐妹之间,应该是旁系血亲而不是直系血亲。

三、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是被代位继承人,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的适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

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无民事权利资格,无法取得继承权。

综上所述,本文从代位继承应该符合的条件、代位继承中应该满足的直系血亲、直系与旁系血亲的区别三个方面说明了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是否有继承权。如果对此问题仍然存在疑惑,可以咨询法律人士。

亲生子女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权的相关法律。如果在实际的生活中,想要继承财产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没有形成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但是如果具有抚养关系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所谓代位继承说的是如果在被继承人还在人世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却死亡的情况下,死亡人的子女是可以有代位继承权的。

但是我国的法律规定,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去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因此,如果想要代位继承权,就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死亡时间在被继承人的前面的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的子女进行代位继承。

2. 我国国家法律规定,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人除了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的子女外,如果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是同样具有代位继承权的,不管是孙子、孙女还是外孙子、外孙女,只要是代位继承的人是满足国家法律规定就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

3.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下一代有多个孩子,在享有代位继承权时,这多个孩子的权利仅仅是继承他们父母应该继承的那部分财产,与其他人的财产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4. 如果继承人因为某种原因,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就已经没有了继承遗产的权利,这种情况下,继承人的子女是不能代替继承人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的。他们同样也丧失了代位继承的权利。

另外,有一点也需要我们注意,就是代位继承一般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当中。换言之,要是通过遗嘱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这时候虽然被继承人的子女有死亡的情况出现,但实际也不会发生代位继承。

而在法定方式下继承遗产,就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作为亲生子女的继子女,在实际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况下,自然也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的。但对于分得的遗产份额,肯定也是在自己继父母的遗产份额之内。当然,要是本身继父母实际取得的遗产就是比较多的话,这个时候继子女在代位继承的时候,那么就可以取得较多的遗产。并不会因为发生了代位继承,就可以减少实际继承遗产的份额。而这点也是实践中,我们应该多加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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