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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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

添加时间:2022年1月23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上海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

  合同在经济是生活中是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凭证。一旦出现了纠纷合同就成为了判断归属的重要依据。经济生活中还涉及到税收等问题,那么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


  1、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代理合同印花税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三、委托代理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四百一十三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做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四百一十七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百一十八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四百二十条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本法


  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三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及时纳税。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您来进行相关事项的咨询。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税务代理合同的印花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

  房地产的预售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允许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还未建成时就提前预售的一个证件。实行房地产的预售许可证的政策,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房屋交易。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


  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商品房预售方案;


  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


  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


  13、建筑施工许可证;


  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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