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18829473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朋友于月前发生一起车祸,事故发生时是在一个雨天,当时下班回家,由其对象驾驶一辆摩托车直行,这时一女司机驾一辆自动档汽车在黄灯时转弯将朋友撞倒,致使我朋友一脚拇指截肢,怀孕四个月的胎儿也随之引产。
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精神赔偿的额度是多少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关于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你可以提供你受到精神损害的依据等,向法院提出,要求法院酌情判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会超过五万元。可以,具体要看司法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法院也会支持的。赔偿项目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之外,尚有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会超过五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
侵害健康权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 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侵害生命权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 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 因此,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 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
上述三种情况,抚慰金赔偿请求权由权利人专有行使,均为专属权利。前两种的直接受害人为权利人,明文规定不得让与或继承;后一种侵害生命权的抚慰金请求权人,本身就是直接受害人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而没有必要加以规定。上述三种抚慰金请求权均为专属其请求权人自身所行使,原则上都不得让与或继承。
摘要: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确定原则有哪些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是法官自由酌量原则,以及区加别对待原则,适当限制原则。通过整理,现具体分析如下文。感谢您的阅读。
1、概算规则。
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2、比照规则。
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目前立法有规定的只有对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对于人身自由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法第16条规定:;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虽然是国家赔偿标准,但关于人身自由权侵害的赔偿没有正式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比照这一规定执行。
3、参照规则。
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一是,参照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在营业组织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这种可得利益的损失较为明显,较容易计算。实际上,这种损失就是受害人侵权期间受到的财产不利益。
二是参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财产利益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视为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出侵权人侵权期间的非法所得,即可确定赔偿金数额。三是参照某些人格权转让使用的一般费用标准。在肖像权、名称权转让使用中,可以约定一定的使用费。对此,有约定使用费数额标准的,依其约定标准计算,没有约定标准的,参照类似使用费的一般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相关的知识,为您推荐: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抚慰金的范围及确定原则
如何获取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影响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因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