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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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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4月13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如果在解除婚姻法律关系的时候,其中一方配偶是外国人的话,就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涉外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了才可以。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处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办理涉外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留学等人员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2.内地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2.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3.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

  4.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

  5.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

  上述情形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办理协议离婚。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涉外婚姻的处理时,是要按照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才是有效的。好了以上就是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大家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妇女,由于受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其独立谋生能力和经济收入,与男子相比均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中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

需要注意上述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仅仅是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财产分割怎么约定都是可以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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