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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收养人的户口要怎么处理?解除收养关系诉状范本

添加时间:2021年4月7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收养人的户口要怎么处理?

  收养关系属于合同关系的一种,通过签订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的方式使得收养关系成立。收养关系的解除只要符合解除条件或者是双方合意解除即可解除收养关系。那么。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人的户口要怎么处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8条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协商确定解除收养关系的,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即可,民政部门收回收养登记证。并未对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如何处理作出规定。


  2、我国法律、包括户口管理条例中并无强制性规定户口迁出的情形。也就是说,公民户口的迁出是本人自愿的,没有强制要求迁出户口的情形。解除收养关系后,只要户口是合法的,被收养人本人可以觉得是否要迁出户口。


  3、到法院起诉能否要求迁出户口收养人在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收养人如果不愿迁出户口,而收养人单独要求被收养人迁出户口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解除收养关系连带被收养人迁出户口的,法院只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4、解除了收养关系,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户口在变更时可以迁出或者是分立、另立。但分户的前提是被收养人自身有住房,被收养人没有住房的,即便是分户了,与收养人的户口还是属于同一地址。


  综上所述,可以得知,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协商户口的迁移问题,只有被收养人本人同意才能迁出,任何部门不得强制干涉。户口的分立也需要被收养人有个人住房才能办理。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解除收养关系诉状范本

  原告:xxx,女,1926年1月29日生


  被告:xxx,男,1957年2月21日生。


  案由:原告XX诉称,1960年原告丈夫及大女儿去西安玩,被告亲生母亲因丈夫去世,让原告丈夫将被告收养,被告当时年仅3岁。被告生母一直不将被告的户口转来,直到1968年户口普查被告才报上户口。原告省吃俭用供被告生活、上学,并于1979年给被告办理了结婚。被告婚后的两个孩子均由原告及丈夫带大。现原告老了,被告便虐待原告,行为令人发指。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


  2、判令被告补偿原告收养期间的抚养费、教育费75000元;


  3、现院前后都有大路,从后界起往前15米扎界给被告;


  4、街房归原告,上房给被告,厢房给三个女儿;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具状人:xxx


  x年x月x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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