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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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签的合同由谁履行 合同章不备案违法吗

添加时间:2021年4月9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签的合同由谁履行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签的合同由谁履行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签订的合同仍然由其所代表人的法人组织履行。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所以,虽然是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但其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合同实际上约束的是其所代表的法人组织,而不是约束法定代表人个人。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合同各方均应按照合同严格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有法定事由的,可能引起合同可以解除或无效等。更换法定代表人意为一个自然人取代另一个自然人代表法人组织履行法律或法人授予其的职权,但是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合同履行中止、变更、无效或可以解除等的理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并不影响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所签订合同的效力,法人组织及其合同相对方当事人均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而不需要再重新签订合同。所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签订的合同仍然由其所代表人的法人组织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这是企业法人变更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因此大家就要了解清楚,才能有利于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且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本文可以看出,在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后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来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合同章不备案违法吗

合同章不备案是不是违法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印章是需要备案的,如果不备案是不能启用的,所以公章不备案启用是违法的行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三、印章的刻制审批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县、市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方可刻制。

四、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人的行政或法律。

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全部印章。

登记管理机关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交回的印章,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销毁。

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

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承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企业,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对“合同章不备案是不是违法”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印章是需要备案的,如果不备案是不能启用的,所以公章不备案启用是违法的行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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