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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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将会面临的问题 哺乳期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添加时间:2021年1月25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未婚生子将会面临的问题

  1、根据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2、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4、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5、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婚姻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哺乳期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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