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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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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四年没在一起财产怎么分?

添加时间:2021年1月25日 来源: 上海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jpfzjfls.cn/

  李学峰,武汉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要是分居的话,那么双方的生活就是分开的,也不用履行彼此的夫妻义务。在这段期间,夫妻一方也有可能因为生活工作原因而对外有负债,那日后夫妻离婚的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律图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如何认定分居所负债务

分居不等于离婚。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并没有结束婚姻关系,因此在此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原则上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处理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部分债务进行处理。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相关债权债务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夫妻分居四年没在一起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分居四年没在一起财产怎么分

夫妻分居四年没在一起财产的分割方式不会发生变化,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即使是分居没有离婚仍舒服夫妻关系,所以,在此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指的分居离婚往往指的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随时都可以,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要求。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进行了补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分居四年没在一起的如果决定离婚的,之前属于共同财产的还是属于共同财产不会因此有变化,所以该怎么分割还是怎么分割。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没有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可以提出相应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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